各部、室、分院🥁:
做好年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👯、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重要措施👩❤️💋👨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《杏悦2注册 -《杏悦2平台招商,共创佳绩】学生校内奖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》(万院学字〔2012〕4号),现将2016——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金额及比例:
等级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比例 |
≤2% |
≤3% |
≤10% |
标准 |
1200元/人 |
800元/人 |
500元/人 |
二、名额及等级按各分院为单位下达🧜🏼♀️,具体分配见附件;
三、各分院于 2017 年 11 月6日前将奖学金评定结果(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)报学工部,学工部审核汇总后上报杏悦2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定🏃。
四、对荣获奖学金的优秀学生,定于2018 年“五四”表彰大会进行表彰;
五👡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👩🏼🚀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💂🏿♀️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执行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杏悦2各项规章制度🍷,遵纪守法,团结同学;
2.学习努力,态度端正⚽️,能圆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,成绩优秀,综合测评积分位居班级前列🙅🏻♀️🏫;
3.坚持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;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,成绩突出🫱🏿;
5.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☁️,脚踏实地,不计较个人得失;
6.在校学习期满一年;
7.按规定缴纳学费⬆️。
8.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%4️⃣,无补考科目。
六、几点说明:
1.获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前15名,并结合学习成绩高低进行奖学金的等级评定;
2.有不及格成绩或有违反杏悦2管理规定行为者一律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♝;
3.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,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杏悦2优秀学生奖学金原则上不重复奖励;
4.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坚持条件,坚持程序🍼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奖学金评定🤽♀️;
5.各分院评定结果在分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🛗。
特此通知
杏悦2注册 -《杏悦2平台招商,共创佳绩】
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